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考试报名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9-11-29 17:53:56 点击数量:0

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考试报名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

为做好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考试部分科目报名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项目

(一)春季高考(含兼报春季高考和3+4”转段)考生须同时缴纳高考报名费、春季高考知识考试费和春季高考技能考试费。仅报考“3+4”转段的考生只须缴纳高考报名费、春季高考知识考试费。

(二)夏季高考考生缴纳的费用包括高考报名费、外语听力考试费,参加夏季高考体育专业测试、美术与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同时缴纳相应的夏季高考体育专业测试费、美术专业统考费、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费。

(三)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兼报的考生需同时缴纳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费用。

二、缴费时间

2019年12月2日至7日(每天9:00-18:00)。

三、缴费方式

已参加春(夏)季高考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wsbm.sdzk.cn)进行缴费。

四、其他事项

(一)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笔试考试费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费本次不缴,待2020年4月等级考科目选报时再予通知。

(二)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087号)、《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考技能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46号)执行。

(三)对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收上述费用。具体符合资格考生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名单为准。

(四)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请各市及时做好高考缴费宣传、答疑相关工作,使考生充分知晓政策规定及缴费办法,按时完成缴费。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11月29日